境外注册公司能否在德国内接受重组措施或运行歇业措施?
若异邦注册公司的中心利益方位地(COMI)位于德国,则该公司也可在德国运行歇业或重组措施。笔据《欧洲歇业条例》(European Insolvency Regulation, EIR),关于其他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的公司,其注册地推定为中心利益方位地(COMI)。为防患铺张挑选法院的步履,若公司注册地是在肯求歇业前三个月内升沉至另一欧盟成员国的,则该推定不适用。
关于在欧盟除外地区注册的公司,若其注册地或主要盘算步履方位地位于德国,则可在德国运行歇业或重组措施。
若债务东谈主的中心利益方位地(COMI)不在德国,但在德国领有部分钞票,则可针对这些钞票运行仅限于该部分钞票的次级歇业措施(即 “腹地措施”)。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近期作出裁决:若债务东谈主同期向某非欧友邦家法院和德捏法院肯求运行歇业措施,且德捏法院对该肯求的裁决早于非欧友邦家法院,则德捏法院领有外洋统辖权。
在其他辖区运行的重组或歇业措施,在德国事否有可能得到承认?
在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运行且被列入《欧洲歇业条例》(EIR)附件 A 的措施,在德国均会得到承认。
在非欧友邦家运行的措施,在德国一样也会得到承认,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笔据德捏法律,运行该措施的非欧友邦家法院不具备统辖权;
2.承认该措施将导致昭彰屈膝德捏法律基本原则的成果天元投资注册-散户股票杠杆_私募股票开户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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